《法律與秩序:犯罪傾向》於2001年開始播出,是首播於1990年的美國電視史上播映時間最長犯罪劇集《法律與秩序》的三部姐妹劇之一。其他兩部分別是1999年開播的《法律與秩序:特殊受害人》(Law & Order: Special Victims Unit),和2005年《法律與秩序:陪審團》(Law and Order: Trial By Jury) 。 得力於出色的寫實派創作班底,《法律與秩序》最厲害的一點是“盡量接近真實”。雖然快節奏的電視劇無法完全還原艱難的司法程序,但該劇仍然力求細節真實。相反,爆炸、飛車、追逐、打鬥、槍戰之類的場麵極少出現,作為主角出現的兩個警察在整整22集裏一槍都沒有開過,查案全靠兩條腿一張嘴。相信所有對司法部門有所了解的人都會認同,這才是法律係統真實的運作方式。